二祖先主持分家
2015-11-23
1839年冬(清道光十八年),由二祖先主持分了家。他把土地、房屋、牲畜、粮食以及银子平均分成五份,每个儿子一份,自己留一份作为养老之资。他们老俩口的一份养老田和四儿子聂起恒分在一块,由四儿子负责管理耕种,吃住也和四儿子在一起,其余三个儿子全部都另起炉灶,分门另过。
分家的原因,一是二祖先觉的自己年事已高,不想过多操心;二是他发现儿子们都已长大成人,个个都很精明能干,具备了当家理财的能力。分开后好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施展他们的本事;三是考虑到自己已是六十七岁的人了,虽然没有什么大病,但身体素质一年不如一年,有朝一日自己撤手人寰的时候,恐儿子们在分家时没有个主事人,一旦因土地、财产分割出现意见分歧,造成兄弟不和,影响了家庭团结不说,也叫外人笑话。考虑到这些,二祖先便毅然决然地决定趁他健在时给儿子们把家分开,以免造成家庭内讧。
转载于《三里墩聂氏宗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