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举出大量新证据,指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辩方律师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对证据来源和合法性提出质疑。
1、被害人尸体是否有衣服?
王书金(当庭陈述):作案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身体是光着的,顺手拿走了被害人的连衣裙。
公诉方:出示的“1994年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足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
2、被害人如何死亡?
王书金:强奸后,我跳起来跺被害人的胸部,跺了好多次,听见被害人骨头咯嘣地响,我觉得肋骨都骨折了。
公诉方:出示的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该案中被害人尸体除颈部有花衬衣缠绕外,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
3、被害人遇害是什么时候?
王书金:作案时间是在中午一两点钟。
公诉方:出示的被害人同事证言显示,被害人下午5点下班以后才遇害。
4、被害人身高多少?
王书金:被害人的身高和自己差不多。
公诉方:尸检报告称,被害人身高1米52,但王书金身高1米72,双方身高差距很大。
检方回应
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案发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工地打工。该工地距离现场直线距离100米左右。据王书金供述,在打工期间,他中午不休息,经常在工地周围闲逛,对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地形比较熟悉。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8月5日,被害人下班失踪后,其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查找。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被找到后,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现场部分情况,不足为奇。
2013年9月27日,王书金案庭审现场,检方对此进行了反驳,称供诉与情节有差异
对于检方的意见,朱爱民律师表示,他依然认为这起案件就是王书金所为。对于检方再三强调的案件细节问题,朱爱民表示,由于从1994年凶案发生到今天,已近20年,王书金能记起个大概就已经很不错了。检方所出示的都是细节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认定这起案件不是王书金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