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属情况
“1994年,原告亲人被害,造成家破人亡,老无人照顾,少无人抚养,针尖刀刃过日,以泪洗面,心神滴血……”这份言辞悲怆的诉状中,聂树斌案受害人康某的家人认为,17年间,网络、媒体、律师等曾反复侵权,造成其家人抬不起头,无颜面对社会,不得已提起诉讼。
2011年11月,这份诉状被送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法院。2个月后,聂树斌案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刘博今接到了井陉矿区法院的传票。传票显示,该院已受理康某家人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要求刘博今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到庭应诉。
状告各方 隐私侵权
被康家告上法庭的还有其他6名连带侵权人: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聂案“真凶”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以及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华人大搜索网和法制网4家网站。
康某家人发起的诉讼,主要针对两起事实:2011年9月16日,律师刘博今参加了人民网的一档视频访谈节目,在节目中展示、宣读了聂树斌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康家人认为,刘在宣读时,未能保护康家人的隐私。
此外,刘博今在华人大搜索网上发布《一篇还未完成的律师工作日记》,长达11页,多次提到了康家人的真实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该文还被其它网站转载,引起了康家人的不满。
诉状中,康某家人写道:上述文章和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后,多家媒体记者打来电话,甚至有网友打电话来询问判决书的情况,17年前的丧女之痛又一次被勾起。“不管聂、王二犯,谁是真凶,原告及被害亲人都是受害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公示隐私案件的判决书,更无权公开原告及亲人的姓氏、名字、隐私案情、个人信息。”
由此,康家人请求法院判令上述网站删除相关视频和博文,并判令刘博今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害费共计12万元。律师刘博今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已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针对康家的诉讼,他解释称:聂案虽然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不等于判决书不应公开。
刘坦言,判决书上写明了被害人的姓名,公开时最好还是隐去,“所以康家人提起诉讼也不是说一点理由都没有”。但是,刘博今强调,自己引述聂案的判决书,完全是出于公益的目的,而要推动聂案,“判决书是必须要公开的”。
丧女之痛 一再勾起
最早曝光受害者女儿隐私信息的,不是律师和媒体,而是办案机关。
据康家人在申诉状中的表述:1994年9月,石家庄警方抓获聂树斌并宣布破案后,康家就以警方破案时速过快,怀疑是错案。但在警方的坚持下,康家选择了相信,并给警方送去锦旗。
但此后,警方将涉及隐私的该案材料,提供给河北当地的《社会治安报》、《石家庄日报》、《警视窗》等报刊刊登,引发了康家的愤怒。尤其令康家不能忍受的是:警方还将受害者康某遗体的录像,提供给了石家庄电视台播放,引发康家针对上述媒体的系列名誉侵权诉讼。
而这次令人意外的是,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这位母亲唯一的儿子已在17年前被枪决,但她向记者表示:她对受害人康家一直报以理解和同情,“他们家就一个女儿——不管哪个是凶手。”
不过,既然康家提起了诉讼,张焕枝说:自己还是会到庭应诉,但“不会往心里去”——重要的是儿子聂树斌的案子,不能放弃。
申诉不断 答复渺茫
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受害人康家对于聂树斌案的判决,早已申诉多年——甚至比聂树斌家属的申诉还早了整整10年。
1995年3月,聂树斌案在石家庄中院一审开庭,康家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出庭。庭上,康家人提出了对该案的五点质疑:1.现场衣物、场外衣物、自行车摆放位置以及现场痕迹等,均与罪犯作案时间、过路行人的干扰不能吻合;2.受害人康某生前曾习防身术,聂树斌正常状态下难以制服康某并予以杀害;3.康某的门牙脱落;4.遗体和衣物不在同一地点,怀疑案发现场非第一现场;5.怀疑是雇凶作案。
庭审中,康家人还曾质问聂树斌,“是否是受人指使作案?”但法官以“这些事不属于你问的事”,制止了康家人的发问,对康家的五点质疑也未予重视。
康家人在申诉材料中回忆:聂树斌案的庭审中,聂树斌的辩护人张景和只是说了类似“孩子年青,从轻处罚”的话,并做了受害人康家的工作,表示聂家可以多赔些钱。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处聂树斌死刑,同时判处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计2000元。聂树斌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而受害人康家也以一审法院未能查清案件的诸多疑点、民事赔偿过低,上诉至河北省高院。
一个月后,河北省高院不开庭审理此案,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1995年4月27日,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枪决。受害人康家主张的6万元民事赔偿等诉讼请求,亦被一并驳回。
此后,康家开始了长达17年的申诉之路,据康家人描绘:仅截至2007年,康家就已“申控三十余次”,其间历尽艰辛。
2005年初,河南警方抓获嫌犯王书金,聂树斌案出现“一案两凶”,舆论哗然。聂树斌父母在得知儿子可能并非真凶后,开始和康家一样,走上了漫漫申诉之路。
弱弱相欺的结局?
一直隐忍的康家突然提起对聂家的诉讼,让长期关注聂案的人士倍感遗憾:曾经目标一致的两个家庭,竟转为弱弱相欺。
据河北当地法律界人士透露:受害人康家的申诉案,也一并归由河北省高院负责聂树斌案申诉的法官王琪负责。起初,外界推测,目标一致的聂、康两家,必然也会携手推进聂案的申诉,并很快获得成功,但世事难料。
康家人回忆:2006年10月,自聂案出现“一案两凶”后,康家人第六次向河北省高院递交“王书金、聂树斌谁是真凶”的申诉材料,要求给出谁是真凶的结论。3名法官收下了康家的材料,答应转交院长,承诺两个月内答复。
在此前后,聂树斌家属亦将该案申诉至最高法院。2007年11月,最高法院函复聂母张焕枝,称该案已函转河北省高院处理,请张与该院联系。此后4年多的时间里,每个月,张焕枝至少都要跑一次河北省高院,但迄今没有结果。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案。庭上,王书金对未被纳入公诉的“西郊玉米地案”供认不讳。但时至今日,河北省高院仍然迟迟未能作出二审判决。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向记者证实,王书金仍然被羁押于河北省广平县看守所。
“聂家的申诉、康家的申诉、王书金案的二审——三条线索,像三条溪流一样,都汇集到了河北省高院”。
在石家庄,被害人康某年过七旬的父亲,仍在为女儿被害一案奋笔书写申诉材料——在其家中,17年间的各种申诉材料已从地面堆到了屋顶,足有2米多高。
聂、康两家虽均申诉多年,但康家一直对媒体采访及外界法律帮助极为谨慎,而聂家的申诉却非常倚重媒体和律师,其间,不免有提及康家人隐私的言辞。
对于聂家的申诉,康家一度也乐见其成,但随着时间推移,申诉无果的康家人,逐渐无法容忍自己家庭被屡屡提及,终于在2011年底发起对聂家家属、律师和媒体的诉讼。
2012年2月2日,下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又一次来到河北省高院。聂案的主办法官,一如4年多前,和气地向67岁的张焕枝表示:“再等一等”,“法院并没有放弃工作,肯定会有一个结果的”。同日,受害人康某的家人也致电河北省高院,询问申诉进展,得到的,是与聂家类似的答复。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上午10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
死刑核准前将提交意见
宣判结束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表示,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他仍将继续发表辩护意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我坚持认为,王书金作案的证据链条比聂树斌的证据链条要更完整。”
对于二审判决在相关细节采纳检方意见,而不支持辩方意见,此案案发时间较早,“河北高院采用了双重标准,既然公诉人的推测可以认定,那么王书金的记忆误差,为什么不能作一个客观的评估和理解”。
朱爱民说,在死刑核准结果出来前,他们将会向最高法提交意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