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氏族规

2016-01-05 12:47 聂族氏志

江津聂氏《祠规》

一祭祀钜典務要衣冠整飭俎豆鲜明族首主祭以下依尊长挨次与祭毋得拥挤喧哗致失仪度倘有不遵必非仁孝之子定行处罚

一祭期每年依旧历春祭四月初四日冬季十一月初九日凡祠首经事及前辈年逾六秩者各整衣冠入祠致祭雍雍穆穆昭其礼仪若逢大祭出帖通知

一祠中神主自五世下起立左右附祀族中有愿将神主入祠者每主议香灯钱十千文每年春冬两祭每主备赙四包无后嗣者另立壹龛仍从五世下起有愿将神主入祠者议香灯钱五千文每主具赙四包惟节妇已请旌表者入祠不取香灯钱备赙如数以上各龛倘私行以主入祠者逐出

一族首议定三年交迁须阁族齐集选择殷实老成明理识義者接管毋得私相授受以致乱法滋弊每年给夫马钱壹千文如交非其人另行迁举

一祀田钱谷每年出纳悉该祠首经理年清年款核算立簿不得於中弋利阁族人等亦不得私卖借贷余積或会放该祠首斟酌遗失惟祠首是问

一族中口角是非先凭房亲万难理息始凭各房经事在祠大张公论不许擅开讼端致骨肉參商並不许窃祠首之名私行自禀违者家法重责先控者加倍

一族中口角是非虽事关论纪不得於祭祀日凭族理剖扰夺敬心亦不得酒后邀理糊言倘有不遵家法处治

一族中剖断是非不问亲疎老幼務宜秉公直理无得藉妒挟嫌敬情偏护至两造亦不得恃势横恶在祠肆闹倘有不遵定行家法惩治

一纲常倫纪出於教育族内子孙无论贫富凡达学龄时即令入学受教陶铸性情如有由中学以上各项学校毕业得有文凭者得由祠内分别酌给奖银以示鼓励

一本支原系一脉相延族中或有艰於后嗣理应抱子以承宗祧除应继不抱或抱不出外听其凭族择贤择爱断不许异姓乱宗尤不许本家女子联姻亦不许子弟过继外人违者各族会议禀究以后不准入祠与祭

一族中子弟或耕或读或工或商務使各就正业切不可在外漂流浪荡播弄是非有则改之之无则加勉倘有执迷不悟一经父兄凭族定行家法处治

一族中或有幼年失怙而伯叔分居仍该亲房伯叔训诫代理家務逐年清算倘有亏吞核赔议罚另选外房公正者经管亲房老幼不得異言若幼子不遵约束准凭经事禀告祖宗重责以玉其成

一祠堂招佃田土務须外姓不许佃与族中人至看司典守祠宇尤须外姓以专责成祠堂内外时勤洒扫更宜灯火长明香烟继续毋得濫饮闲游寓外人於我室违者逐出

一祠内所置家俱存在祠内逐一注簿该族首掌管无得私行借出倘有此弊一经族众查明定为经事族首是问

一祠中祭器以及壶瓶碗箸等项原为上妥先灵下会族食而设務昭洁浄族中人不得私行借出亦不得在祠开筵擅用倘有此弊查出惟经事看司是问凭族议罚钱壹千文拿获者赏钱五百文决不徇情

一族衆无论遠近亲疎俱系先灵一脉務期尊卑有礼长幼有序不得以上凌下以小犯齿致乖一本之谊违者族法重治

一祠中凡有祭祀阁族人等子弟有未成年者不许入祠与祭恐拥挤喧哗褻凟祭典倘有不遵定行逐出

一本祠契约佃约各據悉随经事核交照数点出務须保存毋许遗失一纸

江津聂氏《祠规》《家训》

怀集聂族(河东堂)族规六十字诀

晓族源 睦宗亲 孝父母 念亲恩

和兄弟 合邻里 尊师长 怜妇孺

有道德 说仁义 勤务业 品行端

严律己 举清廉 诚守信 莫诈取

教子女 崇学文 守族规 兴家邦

贵州聂氏宗谱 新 族 规 八 条

聂氏家规族训,源于周代逾越巳数千年,一直流传于今,深为族人遵循,由于事过境迁,原训中仍带着糟粕色彩,宜于改革,为教育本族成员,规范其行为道德,尊章守纪强国富民,特制本规定:

热爱祖国,拥护政府,遵纪守法,共建文明。

尊祖爱宗,父慈子孝,互敬互爱,和睦毗邻。

光明磊落,奋发图强,培育英才, 建工立业。

依从脉路,尊老爱幼,患难与共,济苦扶困。

勤耕苦读,勤俭持家,立功于国,有益于民。

保护文物,流给后人,不得损坏,侵占耕耘。

族谱史料,教育子孙,倍加爱护,勿作乱行。

发扬传统,自爱自尊,自强不息,耀祖争荣。

上述八条,吾族成员必须遵循。

编 者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

家规族规

尊祖敬宗,和家睦族,毋致因利害义,有伤风化。

祠宇整修,春秋祭祀,毋致失期废弛,有违祖训。

各宗坟墓,山林界止, 毋致缺祀失管,有被占据。

读书尚礼,交财尚义,毋致骄慢啬吝,有玷家声。

富勿自骄,贫勿自贱,毋致恃富疾病,有失大礼。

婚姻择配,朋友择交,毋致贪慕富豪,有辱宗亲。

周穷恤匮,济物利人,毋致悭吝不为,有乖礼体。

珍玩厅巧,丧家斧斤,毋致贪爱蓄藏,有遗后患。

冠婚讲礼,称家有无,毋致袭俗浮奢,有乖家礼。

房舍如式,服饰从俭,毋致僭侈繁华,有于例禁。

凡我族,如有不肖子孙玷辱祖宗,必须公同告庙出族,以全清白家风。然系万不得已之事,须郑重,慎经率。各开后:

大不孝者,出。如骂詈父母、夺产、养之类

大不悌者,出。如骂伯叔、殴辱兄嫂、凌虐弟侄之类

为盗贼者,出。

为奴仆者,出。

为优伶者,出。

为皂录者,出。

妻女淫乱不制者,出。

盗卖祭产者,出。

盗卖荫树坟石者,出。

以上十有犯者,族长传单通知合族会集,告于祖庙,吊齐各谱,削去名字,祠墓不得与祭。但须确有实据,众论佥同,方准出族。如其传影响,总宜容隐。所谓罪疑惟轻,以存厚道。凡有过失,另当酌其轻重,以示罚。

族规十条

以下十条,不过仅举大略。教家之道,千条万绪,非言语文字能罄述。然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为父兄者不可不知,欲求好子孙,末有不自贤父兄培植而来者也。教子之方,莫要于读书。必能读书乃能明理,能明理始能成器,始能保家,至进取成名。登科、发甲,固视乎命运。然超琼所识科甲中人,其家三世读书而发始达者,十居八九;若先世目不识丁,而其身崛起田间,至登甲、乙榜者,百中仅一二焉。俗语所以胡“书读三世发“之言也。兹所定族规十条,皆幼时闻于吾祖、吾父,所以教吾兄弟者之言。即族祖南村公、族叔宇喧公平日所以教族人者,亦末尝不同。故纂而存之,刊之于谱,愿与族之子弟,世世共遵守之。或有遗漏及应添立规条,异日重重刻时,固可增入。

奉祖先

水源木本,理不可忘。但思身所自来,则由吾父而吾祖,一一追溯,虽十世、百世固不得以为远也。奉先思孝,古训昭垂,帝王且然,况大夫、士庶哉。吾家自远祖以来所立家规:凡先世考妣生日、忌辰,家中必当设祭之礼岁首、岁除、端午、中秋亦如之。新岁暨清明,必相率扫墓,古人所谓上冢也。各家无论老幼,必当亲诣墓前,行三叩首礼。虽大风雨雪,不得惮劳。此乡族所同,子孙宜永永循守。庶几因时感慕,不至忘春露、秋霜、之恩乎。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但有心知,亦可共明此理也。

孝父母

属毛离里,怀抱恩深;择傅延师,劬劳念切。苟或不孝,禽兽何别。但不孝匪一端,如《孟子》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大略该之。而好货才防、私妻子,尤为乡俗通弊,不可不以为切戒。至于违犯教令,律有明条。凡子孙于父母及父母,骂者罪即绞决;殴则斩决;杀者凌迟处死。例禁森严,虽下愚亦当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抚我、育我之德,则服劳、致敬、就养,无方天性所流,自有不能已者,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须预为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酿成枭 ,贻累族人。

和兄弟

长枕大被,天子且然;让枣推梨。昔人称美。但人家兄弟,当幼小时无不十分友爱。其后之不睦者,大抵因 妻子、争财产而已。抑或此贫彼富,有求莫应,若秦、越人之相视 。同气参商,半皆由此。夫一父之子,即非同胎共乳,有前后嫡庶之别,亦属一气所生。骨肉至亲,尚成嫌隙,子孙尤而效之,有不破家者乎?堂从兄弟,尚宜和睦,况在同气乎?族中宜互相教戒,共笃友于,则出入怡怡,家风不陨,亦同宗之光矣。

睦宗族

贵贵贤贤,义无偏诎亲亲长长,分有常伸.凡子姓之分支,皆祖宗之一脉.尊卑之分,轶然不淆.长幼之情,蔼然相浃。喜则相庆,忧则相吊。贫弱之一 ,富实者宜时周恤之。愚鲁之徒,贤智者 时教导之。总以相扶、相助为念。至干尊长,尤不得与卑幼戏谑,致为有识者所笑。此吾乡之陋俗,不可不切戒矣。

和乡邻

岁时款洽,谊笃比邻;患难扶持,世称会里。我先世以忠厚传家,凡属子孙,务必谦虚乐易,与人无争。不得恃血气以凌人,逞奸诈以滋事,徒害邻里,终累身家。若有不肖子弟,恃强恃诈,或倚仗族人之势,欺侮乡党者长辈亟戒责。尤宜念睦 ,任恤之风,实为古道,待人务从乎厚,处世毋涉乎骄。至于修桥、补路、拯溺、救饥、恤寡、 孤、劝善、教不能诸事,凡有益于桑梓者,量力行之。生长聚族之邦,其亦共有所赖也夫。

教子弟

子弟以读书明理上。为父兄者必延聘名师,慎择益友,俾得朝夕渐摩,学问有所成就。遇则掇科取第,不遇亦不不失为通人。光前裕后之图,计莫逾此。其有资质不能读,及力不能读者,则为农、为工、为商,即佣雇营生,亦属正业。总当责以勤俭,教以安分,令其学为好人,切不可任令游手好闲,习致败坏家声。至于富贵之家子弟,性质即有琰刘,亦当以师为约束 ,切铁骄养溺爱,终受必家之富。所谓子孙虽愚,经书不可读也。

戒习染

习俗之坏人子弟,事不一端。其显者则嫖也、赌也、洒也、烟也、而近年尤有入会、结盟等恶习也。江湖无赖随处煽诱,年轻子弟每为所牵。轻则有玷行为,重则显干法纪,其祸不可胜言。即 轻薄之行,狷利之语,戏谑、骂詈、欺诞 、狂佻,市井 恶少情形,为大雅所深鄙,亦 当引为切戒。至于干预词讼,习以为能,亦非立身之道,歇若不人公门之为愈乎。又隶卒贱役,例不准其子孙与考,凡族中子弟虽至贫困,应不准当差。违者黜之勿齿。

奖名节

忠臣孝子,代有表章;潜德幽光,岂容湮没.族中如有孝子、悌弟 、义夫、节妇,确有实迹 未经旌奖者,应由族人备录行状,会众覆实,联名举报,或请匾额,或请旌表。斯亦一族与有荣焉之事,不可不知。

慎婚嫁

玉洁冰清,固称佳偶;荆钗布裙,不失良姻。凡族姓为男配,为女择婚,必须清白之家,门户相当者,方许联姻。不得贪图财物,轻信冰人,不辨薰莸,苟且作合。万一误结朱陈,使日后儿女竟不齿于乡曲,深为可惜。嗣后,如有不分良贱,不论可否,与奴隶娼优等为姻者,合族公屏之,不复与齿。

急赋税

践土食毛,自应输赋;急公好义,岂许逋粮。况国家惟正之供,按季征收,如额而止,先后不免。何苦延挨观望,伺候公庭 ,自取鞭扑耶?凡吾族于本户地丁漕粮各项,须依期投纳。即近年筹饷捐输,亦朝廷万不得已之举,亦不可逾延拖欠。庶催科不扰,门户晏如,岂非乐事?至佃田耕种,亦宜早纳年租。荒歉求减,必须情理相商。族中宜交相劝导,谕以急公。此所谓国课早完,自得至于乐者也。

族禁六条

以下六条,仅就其大者言之,皆断断不可有之事.又如族中妇女,不幸夫故孀居,自宜以守节为贵.然此非可强自他人.惟既经改醮,即非本族之妇,古人所谓出则与庙绝者也.虽有子孙,谱中必削其名氏.续修之日,概不许刊入.其余亦概以族禁 为准.至于乱宗一事,关系尤重.查 载,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许择立远房为嗣.又有于昭穆相当亲族内,择贤择爱,听从其便之例.是立嗣,总以同宗为准.其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有杖六十、其子归宗之律.吾族二百余年以来,尚末闻有此弊端,自当永远为法.如有螟蛉乞养、出自异姓者,虽不能绝其往来,而其名及所后子孙,则概不入谱.嗣后修谱时,务当严守勿易.倘徇情迁就,即属不肖子孙,必遭祖宗阴殛.慎之,志之。

禁当差

皂、快、壮各班,门子、禁、卒、捕投、仟作、皆统名之曰“隶”,例不准考,本族子孙不得充当。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为匪

盗必干诛,窃亦罹罪,诱拐等事,均犯科条,辱宗甚大。族中子孙,不得有犯。违者,预行逐出,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入会

哥老、添弟等名,及江湖放飘、结盟、拈香,皆匪徒所为,显干法纪。族中子孙,不得听其引诱,致罹重咎。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从教

白莲、闻香、灯花等名目,屡奉严禁,皆系妖言,近年尤实繁有徒。或传自远方,或起自内地,总之不可学习、信从。族中子孙,惟宜守孔孟之规,勿为邪说所诱。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出家

释老之宗,流传虽久,而为僧、为道,则已弃父母,何论祖宗。族中子孙,不得甘于削发、易服。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禁自贱

优伶等诸乐户、生、旦、净、丑、末,均系下流,而娼妓更无论矣。族中子孙,宜世保清白,不得自甘下贱。违者,屏勿齿,谱削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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