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导 聂延襄
2016-06-18
聂延襄(1769~1857),号联赞,字赓墀。清博罗泰美罗村人。1834年(道光十四年)副榜。历任吴川、翁源、阳山训导,连州学正。任吴川训导时,力求正已率人,吴人都受到他的教化。解任之日,殿撰林召棠率官制锦旗饯别送行,其横额颂曰“斗山望重”,执饬颂曰“缁林雨化,绛帐风和,”曰“市槐留荫,泮藻舒文”。罢官归里,家虽富有而不骄奢,治事精密,不欺人亦不为人所欺。生平善行甚多,尤可称颂的是博罗重修文庙及登峰书院,他率先捐银数百两并监督管理工程。惠州重修北门文庙及学宫,又并修水门庙及考棚,延襄一身兼其任,而且屡捐巨资。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布政使江晓帆欲改建惠州城垣,其时延襄家既中落,亦慨捐千两,经广东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提学使司保奏,钦加六品顶戴,以知县候选。
官名
训导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训导职能通常为辅佐地方知府,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主要功能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学官名。 明 清 府、州、县儒学的辅助教职。《明史·职官志四》:“儒学:府,教授一人,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清史稿·职官志三》:“儒学:府教授、训导,州学正、训导,县教谕、训导,俱各一人。”